《中華呂氏報》14期文選
中華呂氏統一傳承字派研究報告
中華呂氏文化中心總會 呂有凱
一、家譜與字派的關系及作用和意義概述
1、概論:家譜和字派是一個文化領域的兩種載體。家譜是記錄和保留歷史;字派是一種制度。兩者是共生并存、互為作用的同一個文化范疇。兩者的產生和運用,其目的、作用和意義都是整理家族文化、規范管理家族事務、完善家族歷史、補充國家歷史。
2、字派:正當定義應為家族傳承字譜,可簡稱為“傳承字譜”或“輪輩字譜”(本文按人們習慣依舊稱“字派”)。字派是一個家族世代繁衍,傳承倫理的記載符號,是區別、辨認老少的一種制度。族人自覺配用字派取名,是關注家族,敬老愛幼,上慈下孝的倫理道德行為。字派是家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凡編有家譜的各支都配有傳承字派,用字派取名,對于區別老少、敬老愛幼、準確記錄世代傳承和人文資料、研究家族發展歷史、實施德禮教育、完善倫理根系、便于宗親往來、促進交流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。
二、中華呂氏傳承字派歷史與現狀簡評
1、我呂氏得姓4千余年,由于古代文化人十分稀少,姓氏文化研究、整理和運用的程度十分有限,更談不上普及。加上政治、經濟、信息、交通等條件限制,未能統一編制一套蓋之于全國呂姓后世的傳承字派。
2、由于歷史的種種原因,代代先祖有分遷,去向甚廣,且分支分遷再分遷,形成當今數以萬計的城鎮、村落和全球眾國都有我呂氏族人。分遷時來不及抄帶家譜,或沒有文化抄帶,或原籍本來就沒有家譜,遷徙定居數代之后,子孫有了文化,又沒有條件返回原籍,只能根據傳說補記,由于實際文化和理解能力等原因,對祖籍的傳說越傳越少,剩下只言片語,諸如: “蓋聞吾祖南京籍”,“我是江西籍”、“濟南府”……。如此蓋聞,年長月久,蓋之范圍越縮越小,對某一歷史名人(以唐代延之公為例),東邊蓋聞(傳)為59、65代;西邊蓋聞(傳)為46、63……代,誤差達20代,且均有所依,自有其據,都是由于文獻匱乏等歷史原因給我們現代人造成的迷團。即使我們尋得實據實論,各地族人也不輕意認同,自以為是,維護本宗支的信仰。
3、綜觀各分支新老家譜中的輪輩傳承字派,可謂五彩繽紛,少則十代(字),多則百余代(字),三十代(字)的較多,多為分支族人自編,也有些是分遷到某地后請異姓文化人所編。綜合弊端有三:
一是習慣選用生僻文字,如巽、鼎、穆 ……,用生僻文字取名,本人書寫當正常,報給他人作記錄就很費勁,所以族人不愿用。
二是強牽硬湊用典故,如“朱陳合壁”,呂氏傳承字派硬塞“朱陳”二字,有何必要?其文字也無廣義。
三是相鄰分支不交流不協調,各行其是,主觀地或客觀地制造混亂。例:某個大支系的兩個分支,明知600年前是一家,但在15代為后人設計編排字派時,甲支系第20代用“文” 字;乙支系第21代用“聞” 字;現今乙支系第21代都用甲支系第20代的“文”字,理由是“文”字有廣義,書寫方便,“聞” 字難寫,聽和念都是一個音。同一縣鄉內,兩代合一,試問后人從何認祖?如何交流?混亂的原因,就是編譜人的責任、認識、知識都欠妥。這都是我們現代編譜人應該深思的教訓。
三、新編呂氏統一字派的技術思考
輪輩傳承字派是前人編給后人用。能否讓后人樂于使用,實現使用價值,逐漸實現全國統一,取決于下列條件:
一是要廣泛地宣傳,讓廣大族人充分認識統一輪輩的必要性、作用和意義,提高使用統一字派的自覺性。字派統一方案定稿出臺后,各分支都要建立一個監督管理機制,負責宣傳、推廣和普及并指導運用,引導廣大宗親學懂會用。
二是取決于新編字派的質量。新編字派一定要具備實用性。質量和實用性由下列因素組成:
1、選用文字要多下功夫,不可草率。既要選常用字,又要避開生僻字,如“廩”“ 簪”“ 纓”…… 。生僻字多數人讀不準,寫不來,聽不懂。
2、最好選用簡化字,不用筆畫繁鎖字,如“耀”“ 虞”“ 簪”“ 纓”“微”……;筆畫繁鎖字,多數人嫌難寫,不愿用。
3、要具有可配性,避開孤義字,如“嗣”“聲”“賜”“歲”“祚”“唐”……;孤義字很難選配其他字組成姓名,后人也自然放棄不用。
4、要講究象征性,含義廣;多音字可用,同音字不可復用,如“文與聞”“才與財”“ 合與和”…… 等;同音字復用會導致混亂。
5、字譜通常用五代(字)組合成五言詩,像詩又不同于詩,由于同音字不可復用,所以,不可能絕對按詩的韻律要求句句押韻,但要力求相對順口、易記。如果一味追求詩的韻律,必然有些所選文字難以配字起名,后人就不愿用,所以,絕不能用詩的標準來評價字派的質量水平。
6、五代(字)組合“詩句”,要盡可能利用所選文字的本音、本意或借用近義、諧音連句,對后代寄予一定側面的教誨、展望、期盼和祝愿。如“榮華富貴增”表示期盼和祝愿;“發財先必勤”表示教誨;“同濟旺子孫”表示期盼團結、興旺;……筆者認為,這一要求比韻律更重要。
7、上所研究證明:傳承字派決不可粗制濫造。不實用的字派,后人不愿采用就無效。我們這次編制統一承傳字派的目的是要蓋之于全國,傳用于所有呂氏后代,逐步實現合族統一,規范傳承,便于子孫后代往來和交流。
本部研制了一套集選字、連句和排版格式于一體的整套呂氏傳承字派。希望廣大宗親研究、對比,認可并運用該方案。
四、建議方案及說明
我建議:呂氏統一傳承字派,應分為兩個歷史階段設計:
1、第一階段為1—99代,因我呂氏人口發展至今,現有人口700萬之多,新生人口高峰期已到100—108代,100代前尚待出生人口只有極少數分支了,我認為:呂氏原本沒有統一字派,就是說100代前絕大多數已成故人。
2、我們現今為前人編排輪輩傳承字派,本無必要。但為了后人有個書面尋根的文字依據,特在1-99代先祖原名中,每代選一個字追認為第一階段的呂氏傳承學派,以示通古。選擇追認字派時,盡量用先祖的名,不用號,如第二代用“伋”,不用“丁”,第十二代用“小”不用“桓”,……。所以,這套追認字派,難免強牽硬湊,每5代組合連句達不到通順、押韻效果,但可以為后人提供一個心態作用的字派連續性。見表一。
3、第二階段:自100代起統一新編120代,續到219代即可,努力精選文字,按5代(字)組合連成“詩句”,盡量達到非詩像詩、科學、適用的綜合效果。
4、第二階段120代(字),是前人編給后人用,就一定要使其達到使用價值。因為這是我們制定給后人長期執行的一個制度,所以,決不可強牽硬湊,盡量設計料學,適合廣大族人心愿,盡量滿足使用方便、樂于接受的心態。
5、總會研究論證定稿后,建議將兩個階段分別排印成兩個頁面(如表一、表二)。
6、傳承字派表內只注明世次(代)序號,不按每代30年刊印各代年份期限。每代30年的理論只能用于推斷歷史的輔助參考方法,可用于為古人斷代,也可用于中斷世系的世次確認公式,但不可用于指定后人所在年限。因為不符合人口發展規律。實例作證:筆者本支系始遷云南開基祖81代生于公元1332年,至2012年為680年,本支現有健在人口為97-107代,第一個107代生于2003年,取名呂富文;最后一個99代生于2011年立冬之日,取名呂慶冬,從81—107代,代代傳承記載無誤。若用30年一代標注后人字派,呂慶冬的107代后裔要到2251年出生,與呂富文同是107代兄弟,生年相差248年,都應該用同一個字派取名,所以不能為后人字派標注每代30年的期限。
7、綜上所述:我呂氏得姓4千余年,是中華民族最遠古的獨立姓氏之一。由于各種原因,先祖沒有編制一套統一傳承字派,自太公之后,歷代先祖分遷去向廣,又受文化、交通條件制約,聯絡困難,家族文化無法統一整理,造成歷史性遺憾。我們要趁本次修編《中華呂氏通譜》之際彌補這一遺憾,編定中華呂氏通譜統一傳承字派219代,建議方案如表一、表二:
提示和希望:1 -- 99代是根據各代先祖原名用字選其適當而追認,以示通古;希望從100代起,停用分支原有字派,除已登記戶口的現有人口不可更名外。全體呂氏族人為新生子女取名時,按統一字派表對應輩份啟用,即可逐步實現全國自然統一,便于后代交流和往來。
第1代始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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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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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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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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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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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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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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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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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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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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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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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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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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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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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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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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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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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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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
1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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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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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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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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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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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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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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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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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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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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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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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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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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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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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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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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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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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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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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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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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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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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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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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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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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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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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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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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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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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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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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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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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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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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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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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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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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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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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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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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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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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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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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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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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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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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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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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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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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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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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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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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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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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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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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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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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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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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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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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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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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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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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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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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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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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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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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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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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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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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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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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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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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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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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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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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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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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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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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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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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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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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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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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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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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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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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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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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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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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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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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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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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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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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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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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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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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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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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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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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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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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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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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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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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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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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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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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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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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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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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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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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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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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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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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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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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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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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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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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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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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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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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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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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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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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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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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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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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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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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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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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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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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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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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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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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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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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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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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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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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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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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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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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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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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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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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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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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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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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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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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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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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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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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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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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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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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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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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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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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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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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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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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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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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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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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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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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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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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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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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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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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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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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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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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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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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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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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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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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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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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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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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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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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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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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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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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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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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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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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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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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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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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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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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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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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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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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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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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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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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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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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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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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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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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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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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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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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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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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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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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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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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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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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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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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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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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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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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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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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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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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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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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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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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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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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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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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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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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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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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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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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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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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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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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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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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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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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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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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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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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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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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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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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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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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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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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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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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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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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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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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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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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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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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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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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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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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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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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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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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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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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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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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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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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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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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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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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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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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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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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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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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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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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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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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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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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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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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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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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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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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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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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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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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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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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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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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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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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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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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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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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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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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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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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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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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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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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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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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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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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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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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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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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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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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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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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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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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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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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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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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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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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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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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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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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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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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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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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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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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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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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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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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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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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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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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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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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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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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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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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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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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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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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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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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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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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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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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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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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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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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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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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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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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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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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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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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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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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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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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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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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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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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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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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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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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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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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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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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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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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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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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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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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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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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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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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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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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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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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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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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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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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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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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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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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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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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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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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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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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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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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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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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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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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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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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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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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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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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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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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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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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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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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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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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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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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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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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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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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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0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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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1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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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2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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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3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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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4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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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5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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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6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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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7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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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8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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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9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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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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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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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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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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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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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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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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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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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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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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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2年10月20日定稿于浙江永康太平呂氏文化中心)